公开事项名称: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两处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索引号: PT00714-
生成日期: 2015-07-15   发布机构: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概述/关键字: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两处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备注/文号: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两处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公开时间:2015-07-15 点击:7543次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两处超市公开招租公告
  受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我中心对其位于学院学生公寓5号、6号负一层学生街两处超市公开招租,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两处超市(面积各约150平方米)。
二、招租要求:1、投标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2、租赁期限:三年,租金按上一年租金总额的10%逐年递增。3、租赁押金:每处各6万元,租金于每年9月1日前(按10个月)支付。4、该标的在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5、标的租赁使用限制范围:该标的只适用为综合类便民服务超市,禁止餐饮类、生熟食现场加工类(如热狗、茶叶蛋等)搭售。
三、本次公开招租行为已经有关部门同意。
四、领取材料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领取材料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产权交易部,也可登陆www.ptfwzx.gov.cn(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查看下载,并于2015年7月23日17:30前把保证金(5号2万元、6号3万元)汇入市产权交易中心户头(请注明参加2015年7月24日上午10点报价会)。保证金是否于2015年7月23日17:30前到账,以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为准。户名: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账号:100158538650015188;或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207;或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030。
五、公开招租现场报价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10点
六、公开招租现场报价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三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吴先生  
  联系电话:13706066403(看样)
2638562 7962158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5日
   




                                公开招租须知
一、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一切交易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二、意向承租人必须事先向“中心”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加报价会。报价会开始前半小时内,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企业须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本人或法定代表人无法到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
三、意向承租人有权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进入报价会现场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承租人不得对品质、数量等有任何异议。
四、承租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须缴纳款项转入指定账户。若逾期未缴纳全部款项的,按违约处理,其保证金不予返还, 并取消其承租资格。
五、各意向承租人必须自觉遵守现场会秩序,不得干扰招租报价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恶意串通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参加报价资格或承租资格,其保证金不予返还, 同时出租方有权追偿承租人因上述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5日





                                  公开招租规则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10点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地点: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公开招租现场报价会主持单位: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招租标的: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两处超市(面积各约150平方米)。
一、意向承租人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
1、仔细阅读并接受本次报价会公开招租须知的全部条款。
2、仔细阅读并接受本规则的全部条款。
二、本次现场报价会采用有底价的方式进行公开竞价。各意向承租人持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及有关报名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价会场领取竞价号牌。不按时领取号牌或不按时到报价会场,视自行放弃。
三、本次现场报价会起价及底价由出租方会同有关部门确定。起价及加价幅度在报价会上由“中心”报价会主持人公布,各意向承租人举牌应价,经“中心”报价会主持人三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不到底价不成交,最高应价达到底价时,报价会主持人宣布成交。若只有一个意向承租人,仍按本规则进行有底价现场举牌应价,确定承租人。
四、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号牌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慎重出价,一经举牌应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
五、意向承租人须遵守会场秩序,如有捣乱秩序行为的,主持人有权当场取消报价资格。如各意向承租人有串通、操纵或垄断行为,主持人有权宣布报价无效。
六、成交后,“中心”按三年租金总额的2.5%收取佣金,由承租人承担。
七、成交后,承租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扣佣金后,余额待合同签订后退还。承租人应当 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清第一年的租金,并缴纳租赁押金。租金和押金向出租方指定账户缴纳。租赁双方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八、交易双方凭《租赁合同》到相关部门办理报备等手续。                                    
九、若各意向承租人有违反《公开招租须知》和本规则条款的行为,将被取消其报价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同时出租方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诉的权利。
十、“中心”享有对本规则及未尽事宜的最终解释权。
莆田市产权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5日


意向承租人承诺
本人(或单位)明白且自愿接受以上规则,并已领取编号为  号牌。

签  章:                           
                                年  月  日
姓名:
手机号:
开户行:
银行卡号(本人):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街店面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出租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服务教育,服务师生,搞好后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出租店面基本情况:
1、店面座落: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街      ;
2、店面面积为:150平方米;结构为:框架混合结构。
3、店面权属: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4、店面用途:便民超市
5、经营方式:独立核算,自主责任经营管理,自负盈亏。
6、经营范围:便民超市(不得搭售热狗、茶叶蛋等生熟食现场加工类商品)
二、租赁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__年。
租赁合同期满,乙方若无续租意向,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开始办理退租手续。
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意向续租,可享有优先权。
三、经营店面履约保证金:
1、乙方须以现金方式或转账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每店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RMB: 60000元/店)。在签订经营管理合同时一次性交清(以学院财务科开据的票据为收到该款项的唯一凭证)。
2、乙方在经营期间若无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合同期满后,甲方将对前期投入的各项资产进行核对并检验完整合格后,于合同期届满后10天内,返还剩下的履约保证金(不计银行利息)。
四、店面经营的基本要求:
 合同签订后,甲方为乙方提供营业场所,创造经营环境,维护经营管理者正当权益,提供水电供应。乙方必须以为师生员工服务为根本,应当抓紧做好营业前的相关准备。合同一经签订,双方要共守承诺,乙方在自主责任经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须做到:
1、不得利用租赁房屋进行网吧经营及非法活动(含法轮功、赌博、传销、淫秽活动等)。
2、乙方所经营商品,要确保质量过关,价格合理,明码标价。
3、在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应尽量配合甲方进行“校园一卡通”建设并使用甲方提供的收费系统。
4、保持店面原有布局。未经审批,乙方不得随意拆卸改装。
5、乙方应按现有的相关劳动法律自行负责招聘职工及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并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经营过程中发生劳务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经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加强员工的管理,在经营过程中员工出现的一切问题(如员工安全、纠纷等)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法律后果,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7、水电实行单独装表,计量收费。乙方应厉行节约不得浪费,每月及时向学院相关部门结交水电等费用。严禁偷电偷水,违者严厉查处,
8、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市卫生局、学院食品卫生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后勤处水电中心及饮食中心的监督和管理;自觉遵守学院规定的有关校园管理规定,严禁出售“三无”产品和伪劣产品。发现出现“三无”和伪劣产品的,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被发现的该产品零售价总额的违约金,给师生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对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负总责。积极配合保卫科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10、乙方必须取得正规超市准入必须具备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手续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政策法规及本合同书的约定为乙方的经营提供必要的服务。
2、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经营场所交乙方管理使用。
3、乙方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服务。在整个经营服务过程中,须树立为师生服务,为教育服务的思想。做到热情周到,物美价廉,文明经营。
4、乙方欲对超市进行装修,装修方案需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改造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乙方改造投入使用的不动产在合同终止后属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动产由乙方自行处理。
5、在合同期内,如有遇裂缝出现漏水或需修缮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六、相关费税:
乙方在经营管理期间,应按时向甲方交纳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含税):
1、乙方须在每年9月1日前预交本年的一年的租金。经营基本年租金为:每店_______人民币整(一年按10月算)(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同时,租金年递增10%,租赁期限3年。
2、乙方按月交纳水费、电费。水电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水每吨2.0元,电每度0.8元,按实结算)
七、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不论何原因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经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后本合同方可终止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抵押金不能退还,所装修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2、乙方超出约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经劝诫后仍不改正的,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抵押金不能退还,所装修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3、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经营超市转包他人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风险抵押金不能退还,所装修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4、因学校发展需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提前二个月通知乙方,对乙方签订本合同后所投资的不动产部分按扣除折旧后(折旧按2年计算)予以补偿。
八、经营的退出:
1、乙方应当信守合同,经营至合同期满,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申请退出的条件之一是:
(1)严格履行合同,但承包方确因多各原因无法经营,须向学院申请,并寻找到具有同等资质或更好业绩的经营者,经学院研究批准后,以不低于原来的承包管理续包。承包期限为原合同期限扣除已承包期限。续包需签订三方协议,原承包者暂时不退还履约保证金,新承包者再交同等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前后两家承包者须做好财产登记和衔接工作。两笔履约保证金待全部合同期满后扣除应扣款后一并退还。
(2)甲方提供的经营场所拆除或不复存在。
3、是否同意申请者退出必须由学院研究决定,并以学院名义批复为准。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在按合同处罚的基础上,有权责令乙方完全退出。
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公章):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楼(26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