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 2017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决算公开   索引号: 2017
生成日期: 2018-09-20   发布机构: 财务科
内容概述/关键字: 决算公开   备注/文号: 2017
2017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决算公开
公开时间:2018-09-20 点击:6313次

2017年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主要职责是:

(一)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二)开展相关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

(三)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经费性质:全额拨款

3.人员编制数:413人。

4.在职人数:307人。

包括党政管理机构12个,主要是党工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财务科,保卫科。教辅机构4个: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成教部。教学机构7个:机械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化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基础部,思政部。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教育工委的悉心指导下,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系列文件精神,围绕人才培养中心任务,以二轮评估整改和创建省级示范校为抓手,加强内涵品质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提升基本保障水平,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校园治理逐步优化

1、优化顶层设计,理清办学思路。从服务地方经济和学院自身发展的实际出发,不断探索高职办学规律特点,通过外出考察学习、专题培训、邀请专家来校讲学等方式,认真学习、研究、讨论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进一步优化顶层设计,厘清办学思路,提出了“服务地方发展,服务学生发展”办学理念,明晰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培养职业精神与技术技能高度融合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学方向,确定了“立足莆田,面向福建,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培养身心健康,品行优秀,技术精湛,具有良好人文素养和创新素养的新时代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办学定位,确定了“坚持内涵质量发展、特色创新发展,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亲地方产业、创行业特色、树职教品牌’的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的办学思路和“深度对接莆田产业发展规划,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工科做强、工艺做精、工商做优、医学做特’”的专业定位。

2、强化管理服务,提升治校水平。围绕示范校创建、二轮评估整改、新校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教学、学生、校园文化等管理服务改进与提高。2017年,学院以优异成绩入选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高校候选名单,连续四届蝉联省级文明校;先后被授予莆田市“二类平安单位”,省、市“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省第三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单位、全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莆田市“无偿献血特别贡献”单位等荣誉称号,蔡襄纪念园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入选第五批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传统文化讲座、学生献血等活动受到《福建日报》、《省教育厅官网》等多家媒体报道,产生了良好社会效果。

二、产教融合成效明显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按照专业服务产业发展的思路,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上进一步发力,5个方面取得突破:1、厦门布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1个亿,与学院合作成立,含11个专业的混合所有制大数据职教集团,启动“双主体”办学,该项目已通过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办公会议,明确允许职教集团设立独立财政账号,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实行独立公司法人管理,在混合制办学机制体制上获得创新;2、福建九点职教集团深入推进,珠宝加工专业入选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3、深圳市卫国教育有限公司投资671万元,与学院合作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五轴加工智能制造产教融合基地,实行“产学研一体”模式;4、福建华峰实业有限公司与学院合办纺织与鞋服类专业,充分利用企业资金、设备和德国、台湾人才优质资源,实行“升级版订单培养”和二元制模式,项目已签约;5、与福建南日集团签订全面合作战略协议,正在进一步洽谈合作内容。2017年,还新增省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2个;省“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项目4个;省第二批中高职衔接专业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开发项目1个,集团化办学、二元制、现代学徒制等试点项目比2016年增加6项。

三、数字校园实现突破

依托莆田工艺特色产业,联合32家企业、12位国家工艺大师,共同推进“民族传统雕刻技艺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服务辐射莆田工艺美术产业发展。2017年,获评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并入选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加大投入力度,推进数字校园建设,入选全国“第三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获得“福建省高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推进信息化教学建设,先后邀请北京师范大学、超星尔雅等专家来校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运用能力。2017年,获省职业院校信息教学大赛高职组信息化教学设计赛项二等奖1项,省精品资源共享课(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类)1项,“可溯源疫苗安全系统”项目获国家省市共10项大奖,开发院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6门,微课项目26项。

四、专业建设统筹推进

围绕美丽莆田建设和绿色产业发展规划的需求,按照“专业链服务产业链、专业群对接职业岗位群”思路,建立健全专业服务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新增5个专业,撤销2个专业,停招8个专业,集中资源,重点建设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珠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建筑室内设计、软件技术、物流管理、护理等8个品牌(特色)专业,着重打造智能制造、医疗健康、文化创意、电子信息等4个重点专业群,带动培育财经商贸、化工能源、建筑技术等3个优势专业群。2017年,智能制造、医疗健康2个专业群获评为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2个专业获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立项。

五、教学改革持续深入

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全面落实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不断深化课程、教学模式等方面的改革与建设,成功承办全国机械行业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维天下杯”逆向建模创新设计与制造项目和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2项赛事,强化实践技能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2017年,顺利通过二轮教学评估整改回访,师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成绩稳步提升,获得国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省赛一等奖12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23项;《行业企业为主导的珠宝玉石人才“二元”育人模式的研究与实践》项目获得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组建形式与途径》课题入选2016-2017年度福建省职业教育重点课题汇编;《市场营销实务》课程获得福建省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和精品资源共享课项目立项建设;建成了创新创业专门课程群(6 门),开发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2门并完成课程标准的制定,建设校企特色课程12门、特色教材12部,10个专业开展课证融通课程改革。

六、实训条件日臻完善

加大实训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提升院内实训基地建设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拓展院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广度和深度,教学实训条件得到较大提升。2017年,新建1个产、学、研、训、赛、考一体的传统雕刻技艺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8个重点专业均建成了理实一体的技能教室;实训装备总值达58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690元,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1890元。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融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创新创业教育成效明显。2017年,创新创业园被评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师生共获得了创新创业类比赛奖项省级17项、市级6项,其中,获得省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设计大赛金奖、银奖、最具投资价值奖各1项,第四届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金奖1项,奖金10万元。

七、师资队伍持续改善

紧扣提升教学质量的要求,加大内部人才培养和高层次先进人才引进力度,与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教师在线进修合作,修订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量化考核制度,探索开发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教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双师双能”型师资队伍。2017年,组织教学与管理两个团队共96人赴上海同济大学培训,完成两批71人的教师企业实践考核,引进高层次先进人才和行业专家9名,6名教师成为全国、省专业委员会委员,2名教师被评为莆田技能大师,选派国内访问学者2名,选派6名优秀教师参加闽台师资联合培训班,聘请16位企业高师到校授课。

八、社会服务不断增强

面向莆田产业转型升级、精准扶贫、城乡一体化等重大社会需求,搭建校地、校企、校行、校校、校军5类合作平台,建立了3个员工培训中心,增强服务功能,提升办学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2017年,开展各类培训和考试考务工作20000余人次,总收入达到386.96万元。其中,社会培训达到11278人次,非学历继续教育1021人;开展精准扶贫农民工、残疾人电商培训,开设8个专业、32个班次,培训 2569人;师生面向社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社会生活教育活动15次,参与人数近500人次;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鉴定6517人次;承担各类考试7222人次;技术服务项目达到17个,增加8个;码垛机器人协同创新中心被福建省高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确认为第二批建设项目,被教育厅评为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培训基地。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年初结转和结余1735.36万元,本年收入15643.15万元,本年支出14780.2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1.52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69.78万元。

(一)2017年收入15643.1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5002.49万元,增长47.01,主要是政府性基金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509.8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5500万元。

2.事业收入2947.26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186.07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支出14780.2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350.13万元,增长29.31,主要是新校区建设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9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56.84万元,公用支出37.36万元。

2.项目支出11286.05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38.6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45.65万元,下降5.3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2010404战略规划与实施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二)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三)2050205高等教育414.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2.08万元,增长268.59%。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学生资助金在本年支出。

(四)2050302中专教育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安排项目支出。

(五)2050305高等职业教育6757.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44.12万元,下降7.45%。主要原因是教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六)2050399其他职业教育支出1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01万元,下降30.76%。主要原因是项目部分结转下年度支出。

(七)2050905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拨款支出与上年相同。

(八)2050999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2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084.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84.93万元,增长1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2120802土地开发支出3084.9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084.9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校区建设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08.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7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7.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8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1.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各专项资金自评报告及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详见莆财税〔20189号文件)。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 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 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 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 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1-11 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绩效自评表


 湄职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