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 2019年湄职院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 ys2019
生成日期: 2019-02-01   发布机构: 学院财务科
内容概述/关键字: 2019年湄职院市本级部门预算说明   备注/文号: 莆财教〔2019〕8号
2019年湄职院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公开时间:2019-02-01 点击:9539次

2019年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说明

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人大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莆田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培养高等专科学历技术应用人才,促进科技文化发展。

(二)开展相关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

(三)开展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经费性质:全额拨款

3.人员编制数:413人。

4.在职人数:313人。

包括党政管理机构12个,主要是党工部,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工会,团委,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招生就业处,财务科,保卫科。教辅机构4个:图书馆,现代教育中心,成教部。教学机构7个:机械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化学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基础部,思政部。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继续争创省级示范校。这是工作的总目标,当前所有的工作都要围绕总目标来做。预计3月中下旬,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我院2019年创建工作进行评估,今年的评估是至关重要的、起决定性作用的一次评估,可能也是最后一年的评估,这次评估将决定我们到底是上还是下,是对我们办学成效的一次全面验。目前,各项材料仍在收集、汇总中,与预期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布置12月15日收材料,到现在材料还是七零八落,不完整、不规范。现在,我们又进入了冲刺阶段,23号我们要请专家进来预审。这几天,各个项目组、各系(院)要组织加班,寒假期间的加班安排,要根据各组收集的材料质量来决定。之后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分解到各部门进行整改。“标兵渐远,追兵逼近”,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大家以勇于担当作为的精神,全力以赴,为争创示范校作出积极贡献。

二是新校区搬迁。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提出“实现湄职院主体搬迁”,我们学院也是按照这个目标全力推进新校区建设。搬迁工作千头万绪,请各部门、各系(院)先行理顺本部门的搬迁方案,什么东西要搬,什么东西需要重新添置,都要有明确的方案。

三是教学水平提升。既要抓好教学常规,又要提升教学内涵,争取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总的来说要围绕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实训建设、师资培养、校企合作、国际交流等方面全面推进。要向前五名的标兵院校学习,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方面要实现突破性进展,比如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参加省级技能竞赛获一等奖19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5项。要正视差距,“知耻而后勇”,从思想破冰,到行动突围,奋勇直追,进入全省示范校前列。

四是质量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上半年,要完成专业与课程层面的目标链与标准链建设,推进教学管理工作标准化、数据化、信息化,建立客观、科学、完善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倒逼行政管理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五是校园文化品牌建设。通过几年的建设,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接下来,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凝练品牌特色上,深入推进妈祖爱心文化、微文化、双创融合文化以及优秀传统文化等品牌文化建设,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品味,建设特色校园文化品牌。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校园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仅是团委的事,也是每个系(院)的事,每个系(院)都要深入思考,结合自己的特色,发掘建设出一个符合自身办学的文化品牌,让校园文化成为学院发展的软实力

六是绩效考评工作。要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持续推进绩效分配、管理考核制度等多项改革,重点推进系(院)书记、主任、教研室主任等考核改革,进一步理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一个样问题,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七是中高职衔接工作。1月16日,市教育局印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与莆田市各中职学校合作办学方案》,鼓励引导全市各中职学校与学院合作办学。作为莆田职业教育的龙头校,我们要以此为契机,不断加快莆田市职业教育研究院建设,加强与市内各中职学校的合作力度,从师资培训交流、教师资源共享、专业课程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联合办学、资源库共建共享、职业教育活动周、校际联谊等方面精准发力,辐射带动各中职院校发展,为莆田职教发展贡献力量。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9,学院收入预算为22589.78万元,比2018年增加2293.11万元,主要原因是生均拨款标准由11000/生提高到12000元/生、增加新校区建设资金,职业教育研究院专项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818.9万元,比2018年增加2440.47万元,主要原因是生均拨款标准由11000元/生提高到12000元/生,增加职业教育研究院专项资金30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万元, 财政专户拨款4770.88万元,财政代管资金拨款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589.78万元,比2018年增加2293.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26.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83万元,公用支出2565.19万元,项目支出16120.8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81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3826.8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遗属补助、高职国家助学金等支出。

(三)公用支出:2565.1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教学及行政运行、二级院系教学教研费用、工会费等支出。

(四)项目支出:1350万元。主要用于新校区建设、创新创业、职业教育研究院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新校区建设资金拨款,主要支出项目:

土地开发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校区建设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8.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0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565.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

学院“三公”经费支出主要从其他资金中安排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学院属于其他事业单位,无此项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80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学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学院共设置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135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2019年度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9年度湄职院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控制数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