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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PT00714-0600-2007-00013
生成日期: 2007-09-15   发布机构: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概述/关键字: 规范资源配置   备注/文号: 湄职院委[2007]61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公开时间:2007-09-15 点击:6041次
 

湄职院委[2007]61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公共

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处(室)、系(部)、机关党总支、工会、团委、直属科、图书馆:

为了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教监〔20071号)和莆田市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实施方案》(莆教监〔2007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力建立健全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紧围绕学院发展的中心工作,以市场化取向的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学院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突出问题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符合学院发展实际的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体系,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是坚持合法原则。规范学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必须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市场化配置的主体、程序、范围、条件、方式等都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增加市场主体法定义务之外的负担。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配置”,提高透明度,参与竞争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得歧视任何单位和个人。坚持诚实守信,禁止非法竞争,不得有欺诈行为。三是坚持促进发展原则。以师生和群众满意和促进学院发展为根本标准,学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后的利用率及产生的质量、效果等,必须优于配置前,能更好地促进学院的发展,实现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处理好有关利益关系,加强协调和监督,及时防范和化解负面影响。

二、学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范围、责任单位和方式及收益处置

(一)配置范围和责任单位

学院公共资源主要是指学院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过程中所形成和衍生的资源。下列公共资源应进行市场化配置:

1、对外承包经营的食堂、小卖部、店面等服务设备设施;经营性资产的租赁、承包等;校园绿化项目等;(责任单位:总务处)

2、教学仪器设备、科研设备、电教设备、办公设备、教材、实验用品、学生学习用品等物资采购;(责任单位:教务处)

3、医务室药品、校服(含学生军训服装)采购;校方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学工处)

4、图书(含电子图书)、图书设备采购;(责任单位:图书馆)

5、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许可,具有经营效益,易于滋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公共资源配置项目。

学院的基建和基建修缮项目、政府采购项目、闲置资产的处置(出售、转让)以及土地使用权转为商业用途的项目,其市场化配置工作按照学院各职能部门责任分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二)配置方式

学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要经过科学合理的程序,运用价格调节的手段,根据公共资源的不同形态和特点,通过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询价和协议出让等公平竞争的配置方式。其中,公开招标、询价应作为主要的配置方式。对学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内的项目,单项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招投标的项目(政府采购除外)和单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非招投标的项目都要提前2天到学院纪委报备,院纪委根据报备情况及时委派廉政监察员派驻项目,对项目的招投标、物资采购、工程验收和资金拨付等重要环节全程监督,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的现象要及时纠正、制止,并上报院纪委。以协议方式出让的项目要严格审批,从严审核;按规定必须进入有形市场的项目,必须进场交易。

(三)收益处置

 学院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所得的收入,应全额上缴学院财务,支出由财务部门核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配置过程所发生的交易成本,按有关规定列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市有关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文件,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要根据省、市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明确配置的范围、责任单位、配置方式以及收益处置等实现。

(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是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是否成熟和规范的重要表现。要把制度建设贯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各个环节,形成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和配置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学院各有关部门对已推行市场化配置的,如工程招投标等,要在今年内对相关制度进一步予以修订和完善,制定出规范管理的有关措施;对于公共资源配置没有制度的要及时建立,并按相应的制度对公共资源进行配置。需要细化的要适时制定相关规定,学院配套制度要抓紧制定,做到制度建设进程与市场化进程相适应。

(三)加强监督检查。学院纪委对全院的公共资源市场化工作加强指导和管理,协调解决市场化配置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学院各部门的管理责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应实行而未实行市场化配置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不依法办事行为的,要及时予以纠正;对违反法律法规,从中牟取私利,造成公共利益及国有资产损失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00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