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 | 学院2011年秋季收费院长公告 | 索引号: | PT00714-001 | |
生成日期: | 2011-07-12 | 发布机构: |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学院2011年秋季收费院长公告 | 备注/文号: | 湄职院[2011] 27 号 |
湄职院[2011] 27 号 签发:宋一然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秋季收费院长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和《关于调整我省大中专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0]费字245号)等规定,2011年秋季,本校对在校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代办费遵循“即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据时结算”的原则,单独立帐,并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离校前予以结清。
经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并经本校校务会议2011年7月4日研究,现将本学年各专业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1.学费:
数控、模具、机电、设备维修、计辅设计专业:6000元/生·学年
艺术类专业:7000元/生·学年
其他专业:5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720元/生·学年
3.代办费(教材簿籍费):500元/生·学年
院长:宋一然
二O一一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学院 秋季 收费 公告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1年7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