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 关于印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内容》的通知   索引号: 201802
生成日期: 2018-03-26   发布机构: 党政办
内容概述/关键字: 关于印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内容》的通知   备注/文号: 湄职院委﹝2018﹞13号
关于印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内容》的通知
公开时间:2018-03-26 点击:5792次

 

  

 

 

 

湄职院委﹝2018﹞13

 

关于印发《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内容》的通知

 

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对接上级有关职业教育政策要求,加强工作筹划,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全力推进学院内涵质量建设,全面提升办学治校水平。经学院党委反复酝酿研究,拟定了100个重点工作分解项目,现将《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内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具体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创建省级示范性院校和建设好新校区的奋斗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主线,以内部质量诊断与改进为抓手,主动对接莆田绿色产业发展,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强化基本条件建设,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效益,提升办学治校水平,培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建设美丽莆田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要求

1、研究政策,对接发展。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研究政策、对接地方发展的意识,围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等难点重点,加大有关教育政策研究力度,对接好地方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才需求,优化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学习,对标争先。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对标看齐、对标争先意识,紧扣今年学院100项重点工作,努力和最好的比较,努力向最优的看齐,主动学习借鉴省内优秀兄弟院校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补齐短板,发挥优势,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各单位要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重点工作落实与常规工作推进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注重结合,全力推进,力争重点工作有所突破,常规工作再上新台阶。

4、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配合,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实抓细;责任单位要紧跟在后,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纪检监察审计室、办公室、人事处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推动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5、落实责任,主动担当。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真正做到将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对于今年学院100项重点工作,主动认领、主动介入、主动作为,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促进学院科学发展。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326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内容安排

 

一、着力推进党的全面建设,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全体党员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形势报告会和各类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等“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切实加强校园媒体舆论管理。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科技处、院内各单位

5、落实党务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党员发展、“三会一课”等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落实。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7、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举办异地培训班和网络培训班。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8、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三个好”创建活动,评选2016-2018年党支部立项优秀成果。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9、健全问责机制,开展行政监察。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单位:办公室、院内各单位

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1+x”专项督查工

作,加强对基建、采购、资产、资金使用、公务用车、公务接待、食堂、重点环节审计和监督。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单位:办公室、财务科、后勤处

    11、深化落实“五抓五看”监督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12、健全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人:科级干部

13、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主题教育活动,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师生头脑。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14、抓好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15、落实2017年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工作。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着力推进教学质量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6、迎接示范校评估。

牵头单位:创建办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17、围绕莆田绿色产业发展现状、未来趋势和人才需求,开展专业调研活动,紧扣莆田产业发展及人才需求设置专业,紧贴企业岗位技术需求开设课程,推进与有办学情怀、有意愿合作的重点企业合作,深化校企合作领域、层次和内容,形成具体办学调研分析报告。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

18、优化整合专业,控制招生专业数,所有专业全部对接莆田绿色产业。

牵头单位:教务处、招就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

19、开展专业认证试点。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

20、课程改革:①全面推行新的课程模块(社会课程、专业课程、创新创业课程);②开发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部

21、教学模式改革:全面推行项目教学、情境教学、案例教学等注重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模式。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部

22、评价改革:①试行多元评价;②推行过程性评价、形成性评价;③考试方式改革,以训练性、竞争性、实践性为主;④试行学生自主选择考试方式。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部

23、加强技能训赛:①全面推行技能竞赛,提升学生参与竞赛比例;②积极争取承办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部

24、跟踪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确保如期完成(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见备注)。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各系(院)

25、建立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储备库。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质控中心、各系(院)部

26、推进民族传统工艺传承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工艺美术学院、科技处、校企合作办、现代教育中心

27、推进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现代教育中心、各系(院)

28、启动质量诊断与改进。

牵头单位:质控中心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29、开展二级督导,加强院级督导。

牵头单位:质控中心

责任单位:各系(院)

30、落实教学四级责任制。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质控中心、各系(院)部

31、推进闽台合作办学。

     牵头单位:教务处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系(院)

32、大数据职教集团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办

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纪检监察审计室、后勤处、财务科、信息系、工商系、工艺美院

33、南日集团、华峰集团全程式订单培养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办

责任单位:各系(院)

34、推进深圳卫国产教融合基地项目,建设产业学院,争创莆田市公共实训基地,服务莆田工艺美术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办

责任单位:机械系、工艺美院、科技处、成教部

35、推进工艺美术协同创新中心运作。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办

责任单位:工艺美术学院、机械系

36、“上塘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大师行动计划”启动。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办

责任单位:上塘学院、工艺美院、教务处、团委

37、“中小企业经理行动计划”启动。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办

责任单位:教务处、工商系

38、健全校内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运行机制。

牵头单位:校企合作办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三、  着力推进服务管理建设,有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9、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三进”工作,组织制作《毛概论》和《思修》课程课件,开展新时代社会实践。

     牵头单位:思政部

     责任单位:各系(院)

40、拍摄《闽中革命红色文化走进思政课堂》专题片。

    牵头单位:思政部

    责任单位:现代教育中心

41、思政师资队伍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 党工部

责任单位:学工处、思政部、人事处

42、继续推进“青马社”建设,争创第二批马克思主义理论省级读书社

牵头单位:思政部

     责任单位:各系(院)

43、开展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和思政课“精彩一课”活动,

牵头单位:思政部

     责任单位:各系(院)

44、创建“三全”教育示范校。

牵头单位:学工处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45、推进文明校园创建。

牵头单位:党工部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46、推进英语、体育、语文等公共课程改革,适应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

牵头单位:基础部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院)

47、推进妈祖文化+素质教育。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48、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入校园工程,创建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党工部、关工委、基础部、工艺美院、各系(院)部

49、实施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家校路路通联合育人、2018届毕业生毕业活动、2018级新生入学教育活动、文明班级、文明个人争霸五大工程,争创福建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示范项目、高校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

牵头单位:学工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

50、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

牵头单位:基础部

责任单位:各系(院)

51、建立学生“双学分”评价制度。

牵头单位:学工处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52、强化学生自身安全、经济安全、生产安全教育,重点是校园贷、六合彩、传销、各类大学生诈骗、安全生产等安全教育。

牵头单位:学工处

责任单位:保卫科、各系(院)部

53、改进学生活动,推行“三金”预算。

牵头单位:学工处

责任单位:财务科、教务处、团委、各系(院)部

54、进一步推动毕业生质量第三方评价工作。

牵头单位:招就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院)部

55、近三年各专业绩效分析。

牵头单位:招就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财务科、后勤处、各系(院)

56举办学院2018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遴选优秀项目参加第四届创新创业省赛和国赛。

牵头单位:招就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部

57、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招就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部

58、争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牵头单位:招就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双创学院、办公室、人事处、学工处、团委、科技处、财务科、各系(院)

59、建立创新创业学院师资库,负责创新创业课程教学。

牵头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责任单位:人事处、教务处、招就处

60、推进东西联动、合作对口支援办学,争取1个具体项目落地。

牵头单位:招就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院)

61、社团活动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62、全面健全院系团组织。

牵头单位:团委

责任单位:人事处、各系(院)

63、全面贯彻落实全民阅读的部署,认真开展读书会活动。

牵头单位:图书馆

责任单位:各系(院)部

四、着力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64、修订《教职工绩效量化方案》,赋予系(院)更多自主权,建立以教学质量绩效为导向的机制,突出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考核。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质控中心

65、修订绩效分配方案,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66、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修订《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67、修订《教师下企业实践实施办法》,推进教师到企业兼职、挂职锻炼、离岗创业、双向聘任。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68、强化师资队伍业务能力、实操能力、创新创业能力、信息化教学能力等培训和考核。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招就处、现代教育中心、信息系、各系(院)部

69、实施专业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新教师、外聘教师等师资五大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

70、建立评价机制,推动师生网评部门及各系(院)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学工处、监察审计室、办公室、各系(院)

71、引进国际优质智力资源。

牵头单位:人事处

责任单位:教务处

五、着力推进社会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提高办学的社会贡献度

72、社会技术服务政策具体落地。

牵头单位:科技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

73、推进码垛机器人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序时进度。

牵头单位:科技处

责任单位:各系(院)

74、推进、拓展政府或行业协会、企业培训项目。

牵头单位:成教部

责任单位:校企合作办、各系(院)部

75、持续推进精准扶贫培训,拓展服务范围。

牵头单位:成教部

责任单位:各系(院)部

76、开展社区服务,成立社区学院,开发社区课程。

牵头单位:成教部

责任单位:教务处、各系(院)部

六、着力推进校园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校园

77、推进第三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建设。

牵头单位:现代教育中心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78、统筹实训管理。

牵头单位:现代教育中心

责任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各系(院)部

七、着力推进服务保障建设,夯实学院事业发展基础

   79、开展效能督查。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人事处、教务处、院内各单位

    80、落实校务公开。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81、做好学院历年资料汇编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工部、工会、团委、教务处、学工处、招就处、科技处、基础部、院内各单位

82、修订《工会慰问制度》《教工活动管理办法》《教职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工会

83、做好学院三届一次教代会暨工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牵头单位:工会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提交议题单位

84、修缮改造学生宿舍5#6#楼南侧围墙、旧6#楼、

建筑实训棚、南校门两侧绿化、码垛中心周边道路、秋实园食堂供电变压器、自动化系教室实训室等项目

     牵头单位:后勤处

     责任单位: 建筑系、科技处

85、建立健全资产分级管理系统,严格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资产管理报废工作。

 牵头单位:后勤处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院内各单位、各中专校

86、做好示范校建设资金保障工作。

牵头单位:财务科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87、做好现代提升专项收支和协同中心专项等升级

财政专项资金收支预算。

     牵头单位:财务科

     责任单位:教务处、后勤处、科技处、现代教育中心、图书馆

88、开通学生网上缴纳学费渠道。

牵头单位:财务科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89、改革学生代办费收缴方式。

牵头单位:财务科

责任单位:教务处、成教部

90、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牵头单位:财务科(财务报销签批)

牵头单位:人事处(教师请假制度)

牵头单位:党工部(干部请假制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印章审签制度)

牵头单位:后勤处(项目签批)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91、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程”和“2018-2020平安校园”两项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保卫科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各中专校

    92、推进公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93、加强对各中专校的指导管理工作。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工部、教务处、学工处、招就处、保卫科,院内各单位

八、着力推进新校区建设,建设美丽现代化新校园

94、推进新校区建设,3月底 13幢单体工程挂标,5月初动工建设;第三季度动工建设A区块(启动区)市政、景观工程,1-7#宿舍楼、图文信息中心、报告厅、对外培训中心、东校区围墙及东富路、排洪沟项目;第四季度全面动工其他剩余子项目。

牵头单位:筹建处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各中专校

95、推进新校区智慧校园建设。

牵头单位:现代教育中心

责任单位:筹建处、各单位

96、规划设计新校区安全生产实训基地。

牵头单位:保卫科

责任单位:筹建处、现代教育中心、各系(院)

97、规划设计新校区素质拓展训练基地。

牵头单位:学工处

责任单位:筹建处、现代教育中心、各系(院)

98、做好新校区融资工作,及时保障新校区建设需要。

牵头单位:筹建处

责任单位:财务科

99、图书库存盘点。

牵头单位:图书馆

100、制定新校区物资采购计划,安排好水电、食堂、安保、绿化保洁等后勤人员前移服务工作;探索新校区物业管理方案、食堂经营管理方案、生活区商业管理方案。

    牵头单位:后勤处

 责任单位:院内各单位

 

 

 

 

 

 

 

 

 

 

 

 

 

 

备注:

①各单位要按照学院2018年主要任务部署安排,科学谋划自身工作,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

②各系(院)指各系、二级学院

 ③各系(院)部指各系、二级学院、思政部、基础部

④院内各单位指各系、二级学院、部、机关各部门

⑤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指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福建省首批省级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福建省高职院校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省级特色专业群、“二元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福建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第三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莆田市职业院校联盟。

 

 

 

 

 

 

 

 

                                                       

  分送:党委书记、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党委委员、各单位。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3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