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 | 景观一期改造工程绿化苗木种植工程招标文件 | 索引号: | PT00714-2013-005 | |
生成日期: | 2013-01-11 | 发布机构: |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 |
内容概述/关键字: | 景观一期改造工程绿化苗木种植工程招标文件 | 备注/文号: | 空 |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景观一期改造工程绿化苗木种植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1月8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
评标的原则和方法
授予合同
技术要求
投标报价表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景观一期改造工程绿化苗木种植工程 已经学院党委会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学院自筹 ,招标人为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枫亭镇蔡襄北街1999号 ;
2) 工程建设规模: 投资额约29.5万元 ;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养活 ;
4) 招标范围和内容:景观一期改造绿化苗木(不包括凤凰木、盆架子等)种植工程,数量及规格详见《苗木规格与需求一览表》以及施工图纸;
5)工期要求:总工期: 20 个日历天;养护期:6个月 ;
6)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及资质要求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承担本项目的承包能力并有园林绿化施工能力及经验。
2)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http://www.fjmzw.com/)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3 年1 月8 日至2013年1 月 14 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学院26号楼一层后勤管理处领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壹 万元。对参加该项目投标而未被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对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1月15日上午10时整。
2)开标地点: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26#楼信息楼六楼会议室。
8.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请自行勘探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仙游县枫亭镇蔡襄北街1999号
电话:0594-7658091 传真: 0594-7692626
联系人: 陈老师 。
投 标 须 知
1.招标项目说明
1.1 项目名称: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景观一期改造工程绿化苗木种植工程
1.2 建设地点: 莆田市枫亭镇
1.3 建设规模: 投资额约29.5万元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养活
1.5 招标范围:景观一期改造工程绿化苗木(不包括凤凰木、盆架子等)种植工程,数量及规格详见《苗木规格与需求一览表》以及施工图纸
1.6 资金来源: 学院自筹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2.1本招标项目的定额工期为 / 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 20 日历天。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1000 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招标人按每日 / 元奖励中标人。
2.2招标项目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 合格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在福建省内工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生产或服务能力,具有园林绿化施工能力及经验;
3.2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3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先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请自行勘探现场。
7.分包
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中标人确需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招标人同意。
8.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招标人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网上(http://www.fjmzw.com/)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的,请于2013 年1 月 8 日至2013年1 月 14 日,每天上午8 时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学院26号楼一层后勤管理处领取。
9、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按时年审、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按时年审、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须按时年审、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此项);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此项);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
10、投标总价和综合单价:
投标总价和综合单价已包含了为完成本工程项目的一切费用,也包括可能发生的人为或自然发生的各种灾害的一切风险费用,其中:
(a)投标综合单价包括苗木采购并运至工程现场、种植、支撑、养护6个月(指定期限)全过程所需的一切费用,并且要求苗木在指定期限结束交工时必须具备该苗木应有的较佳景观效果。
(b)运送到施工现场时袋装苗木要求保持袋装的完整性,非袋装苗木土球需用草绳或钢丝网捆扎。
(c)所有各单项费用,累加起来为投标综合单价,即为决算综合单价。
(d)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包含在所报的投标综合单价内。
(e)投标总价为各苗木合价(苗木合价=投标综合单价×苗木数量)。
(f)如因工程变更原因,采购工程量达到投标总价的60%,应视为招标人已履行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义务。
11、投标报价的苗木数量以招标方提供的清单数量为准,结算价的苗木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12、用于本项目的同种苗木规格形态应统一,须经甲方检验确认合格之后方可进行种植。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或运输途中损伤严重的苗木,乙方须无条件退回。
13、结算方式:
苗木种植验收合格后付款付至结算总价的70%,其余30%待达到养护期限后经验收合格支付。
14、苗木数量如遇不可抗力或特殊原因发生变化,应以甲方变化后的苗木数量为准,乙方无条件按甲方变化后的苗木数量供苗施工。
1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评标的原则和方法
授予合同
26.签订合同
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开标后3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1天内进场施工。
26.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7.履约担保及质保金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
技 术 要 求
1.本项目苗木质量均要求苗木健壮,不徒长,主干端直,无病虫害,无机械损伤,土球无破损,无松动,乔木分枝点高度应在3米以上;胸径18CM以上的苗木前应保留有骨架,分枝点以上枝叶疏剪适度,土球直径不小于0.8米;全冠的乔灌木如香樟树等必须全冠栽植。
2.全冠苗木是指冠幅大于土球直径的2倍以上的树木,且土球应保证具有85%以上的完整根系;半冠苗木指冠幅在土球直径1.5倍~2倍之间的树木,且土球应保证具有85%以上的完整根系;无冠苗木指冠幅小于土球指径1.5倍的树木。苗木胸径在18CM以上的,要求土球直径保证在80CM以上。
3.大树移植半个月前对树穴土进行杀菌、除虫处理。用50%托布津或50%多菌灵粉剂拌土杀菌,用50%面威颗粒剂拌土杀虫(以上药剂的拌土比例为0 1% )。
4.挖掘苗木时,土球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球呈圆球状,土球下部直径可略小于上部,偏差不超过15-20CM(根据土球直径大小考虑)。
5.苗木运抵现场时土球应完整、不松散,并需要用草绳、编制袋或钢丝网捆扎。
6.大树在装运过程中,应将树冠捆拢,并应固定树干,防止损伤树皮,不得损坏土球(或土台)。树干须主要用麻绳捆绑保湿,要求整齐美观。用吊车吊运时一定选用起吊、装载能力大于树重的机车和适合现场使用的起重机类型。
7.树木运送到工地后,树穴的大小和深浅应根据树木的规格和土层的厚薄、坡度大小、地下水位高低及土壤墒情而定。一般乔木树穴不小于1立方米。种植植前应按规范要求进行客土,填入优质种植土,并施足有机基肥。基肥要求采用堆沤蘑菇土肥。
8. 为防台风袭击,提高苗木的成活率,胸径15CM以上的苗木假植后,原则上应立即设立支撑架(胸径18CM以上四角松木架式,其余采用三角竹架式)。支撑架高170CM,支撑架入土30-40CM,牢固结实,外形美观;固定树干处,必须有软质衬垫物,防止损伤树皮。胸径15CM以下的苗木可酌情采用其它灵活的支撑形式,但架材、架式都必须结实、安全、整齐、美观。
9. 在养护保活期间要按规范认真进行浇水、喷水、施肥、松土、锄草、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确保苗木生长健壮。苗木移植后应加大灌水量和灌水强度。一般春季植树后,每隔5-7天灌一次透水,连续灌水5-7次:生长季栽植大树应每隔3-5天灌一次透水,连续灌水7-10次。如遇干旱天气,应增加灌水次数和数量。生长季节或风较大时,要根据树种情况采取相应的遮荫、叶面喷水等措施,提高移植成活率。
10.苗木成活率必须为100%,即包种包活。
11.未尽事宜按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要求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