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工作实施办法   索引号: PT00714-2012-004
生成日期: 2012-03-16   发布机构: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概述/关键字: 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工作实施办法   备注/文号: 湄职院招就[2012] 1号
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工作实施办法
公开时间:2012-03-16 点击:6479次
湄职院招就[2012] 1号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
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1〕43号)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高等职业院校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闽教学〔2012〕3号)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就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入读我院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招生领导小组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确保圆满完成我院招生工作任务,成立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宋一然
副组长:施春耀 黄雅敏 陈金毓
成 员:郑庆彬 黄廖山 任清华 郑春华 李智仁 蔡雪敏
林志谦 傅赛萍 杨丽贞 陈江忠 严 武 陈庆堂
连立芳 陈志君 林宗洪 王友华 徐维雄 佘明辉 
蔡明雄 谢金达 周奇峰 赖国新 阮亿民 陈宗富 
黄爱美 傅焕如 陈 凯 蔡 峰 张建华 陈国平 
陈庆荣 许明强 蔡国民 陈丽萍 郑德山
1、下设招生办公室:
主 任:林志谦(兼)
副主任:连立芳
成 员:林志荣 林燕清 李桂水 刘敏
2、下设招生监察室
主 任:严武(兼)
成 员:吴莹莹
二、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12年我院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免试招收优秀毕业生各试点专业均按照“高职单招”的分5大类共11个专业。具体是:制造类(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电子信息类(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财经类(会计、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艺术设计传媒类(艺术设计)。
2、我院根据2012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分专业指导性招生计划(350人),在与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于3月30日前根据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实际人数确定各试点专业招生名额,并上报省教育厅。
三、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招生安排
1、2月26日召开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我院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在学院的网站上公布。
2、2月28日召开分地区宣传人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招生宣传具体工作要求。
3、3月1日-9日,组织人员深入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12年中等职业学校推荐优秀毕业生免试入读我院招生宣传工作。
4、3月25日前,向相关中等职业学校了解确认优秀毕业生报名我院的具体情况。
5、3月30日前根据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实际人数确定各试点专业招生名额,上报省教育厅。
64月30日前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向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接收《2012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免试入读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审批表》。
7、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我院招生计划和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推荐报考我院的情况,提出我院预录取考生名单,并于5月10日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按照《2012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免试入读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审批表》和《2012年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免试入读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信息数据格式》要求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8、按照上级招生政策,执行招生网上录取阳光工程,做好新生入学通知书邮寄及跟踪工作。
四、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宣传的注意事项
1我院在与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对接确定分专业分学校招生计划时,每个试点专业至少要面向3所中等职业学校对口招生。
2、每位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只能推荐录取到一所高等职业院校,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已经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如参加推荐并被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不得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
3、4月18日-20日,中等职业学校组织未参加全省“高职单招”报名的推荐优秀毕业生登陆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五、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主要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在学院统一领导下,实行院级领导分片区挂钩,部门领导分地区挂帅,教师分专业参与的工作机制。宣传工作要紧紧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我院“手脑并用、订单教育”人才培养特色,彰显公办院校的办学优势。
2、明确工作职责。院级领导要协调解决招生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并深入调研指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个别指导等办法推动挂钩单位的工作。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挂帅的地区的招生工作负总责,要亲临一线,把招生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招生就业处要统筹安排全院招生工作,重点抓好与相关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对接、政策咨询、计划申报、面上宣传、信息服务、网上录取等环节工作。教务处要做好与对接相关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实施工作,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3、建立月报制度。各责任单位按照招生工作具体安排将完成工作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思路以书面材料于每月26日前提交招生就业处,进行每月一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
六、开展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学院简介及联系方式
1、学院简介。我院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工科类高等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级院校,福建省高校第十、十一届文明学校,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级院校,省高校安全稳定先进集体。是福建省高校创业培训基地,省石化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学院位于莆田,占地面积535亩,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83人,实验实训设备总值4000万元,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院内实训基地3个,省财政支持的院内实训基地1个。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开展高级技师、技师等技能培训、鉴定,福建省自学考试定点院校。坚持开放办学,与集美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开展数控技术、会计、计算机网络、物流管理、艺术设计等专业的自考本科衔接考试工作,本专科文凭可以同时获得;或毕业生可通过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建立以减、免、缓、勤、奖、贷为主体的助学体系,帮助广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不断扩大对台交流和合作,每年选派优秀学生赴台湾龙华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中州技术学院交流学习。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化学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和工艺美术学院,开设29个专业,在校生6000多人,与省内800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供求关系,就业率达98%以上,排名全省前列;在校生参加全国、全省各项技能竞赛获得59个奖项,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
2、联系方式
电话:0594-8166999 ;7687695 ;7655059 ;7655016 ;7685735
传真:0594 -7655016  ;7692626
网址:www.fjmzw.com
邮箱:mzwzsb@163.com
QQ推免招生工作群:220265867
地址:福建莆田市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    
邮编:351254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高职教育   推荐免试    招生实施办法      通知     
抄 送:省教育厅学生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2年2月26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