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事项名称: 2018年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公告   索引号: 201806
生成日期: 2018-08-01   发布机构: 人事处
内容概述/关键字: 招聘   备注/文号:
2018年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公告
公开时间:2018-08-01 点击:6226次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若干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序号

招聘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性别

招聘

人数

其他要求

1

辅导员

不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6

中共党员,学生干部。

2

思政部

教师

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政治教育类、经济学类、法学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不限

2

 

3

医学院

教师

护理学类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

不限

3

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专业等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职人员身体条件;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六)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证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因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8月16日。逾期恕不受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期限内,用信函的形式投递报名材料(以报名截止时间的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一式一份),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mzyrsc@163.com

报名材料含:⑴身份证复印件;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⑶《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报名表》(见附件);⑷行业、职业技能证书或执业证书复印件;⑸毕业生报到证复印件(已就业的人员,若考试考核入围,须在体检前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地址: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351254)

联系电话:13950709606

应聘者应对所投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根据岗位需求和条件,学校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页(http://rsc.fjmzw.com)上公布。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该应聘人员的资格。

4、初定于8月21日在本校举行招聘考核活动,考核成绩当天在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核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含面试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政审。

辅导员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超过3:1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国家公职人员和岗位必备知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50%、50%折算,二者相加后的综合总分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辅导员岗位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含3:1)的,采取面试的考核办法。

思政部教师岗位采取片段教学的考核方式,教材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8年版),ISBN:9787040495034,在考生进入教室后,在考场监察主持下,抽签产生授课内容。

医学院教师岗位采取护理技能现场实操的考核形式;考核内容为护理技能实操。

五、体检

1、人员确定。根据岗位计划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核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

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组织:由学院人事部门和纪检部门负责。

六、政审

将按1:1比例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应聘者组织政审。

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七、聘用、递补

体检、政审通过者,确认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经学校网站公示七日无异议的,报学院审批。经学院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

若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原则上按合格线上考生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待遇

经学院聘用后,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月工资标准和有关社保规定,享受工资待遇和“五险一金”的社保待遇;被聘人员在聘用期内与校内在编人员同等参加学院的考核和职务晋升,并享受职务晋升后的月工资待遇。

九、监督举报电话:0594—7659335、7663963

 

附件: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人员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报名表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8月1日